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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胎儿新生儿的影响及
妊娠糖尿病定义:妊娠糖尿病是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,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。在我国,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。
糖筛查测定:建议在妊娠24-28周进行GDM筛查,50g葡萄糖粉溶于ml水中,5分钟内服完,1小时血糖值≥7.8mmol/L为糖筛查阳性。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: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。指空腹8-12小时后,口服葡萄糖75g的水毫升,5分钟内饮完,其正常上限为:空腹5.1mmol/L,1小时10mmol/L,2小时8.5mmo1/L,3小时6.7mmol/L。妊娠糖尿病的症状1、妊娠糖尿病初期最明显的症状是“三多一少”即:吃多、喝多、尿多,但体重减轻。
2、呕吐:不要将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混同为一般的妊娠反应,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呕吐可以成为剧吐,即严重的恶心、呕吐加重,甚至会引起脱水及电解质紊乱。
3、饥饿感:孕妇是一个人的嘴巴,两个人的饭量,所以很容易感到饥饿。这个早期症状很容易被忽视。
4、口渴:时不时就口渴,而且是没有理由的。那孕妇就要开始仔细观察有没有别的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状出现。
5、皮肤瘙痒:这个早期症状也特别容易被忽视。冬天皮肤干燥会瘙痒;夏天蚊虫叮咬也会瘙痒。所以,很多孕妇都不把瘙痒当回事儿。
6、容易感到疲乏:疲乏可能是糖尿病导致的,也可能是劳累导致的。这个早期症状不可以单独使用,而是需要结合其他妊娠糖尿病早期症状一起使用。
7、尿频:因为口渴导致饮水量的增多,所以上厕所的次数自然也会跟着增加。
8、头晕:糖尿病患者很容易发生血糖低的症状。有的孕妇会头晕,甚至晕倒。这医院验血糖了。
妊娠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(1)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%-40%。胎盘的葡萄糖转运不依赖胰岛素,孕妇的血糖依赖浓度梯度源源不断通过胎盘屏障,使胎儿长期处于高血糖状态,刺激胎儿胰岛β细胞增生,产生大量胰岛素。胰岛素通过作用于胰岛素受体或增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的生物活性,活化氨基酸转移系统,促进蛋白、脂肪合成和抑制脂解作用,促进胎儿生长。
(2)胎儿生长受限发生率为21%。见于严重糖尿病伴有血管病变时,如肾脏、视网膜血管病变。
(3)早产发生率为10%-25%。早产的原因有羊水过多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感染、胎膜早破、胎儿窘迫以及其他严重并发症,常需提前终止妊娠。(4)胎儿畸形率为6%-8%,高于非糖尿病孕妇2-3倍。早孕期高血糖环境是胎儿畸形的高因素。酮症、低血糖、缺氧及糖尿病治疗药物等也与胎儿畸形有关。多为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畸形,且多并羊水过多。
妊娠糖尿病对新生儿的影响1.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。孕妇高血糖持续经胎盘到达胎儿体内,刺激胎儿胰岛素分泌增加,形成高胰岛素血症。具有拮抗糖皮质激素促进肺泡II型细胞表面活性物质合成及释放的作用,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及分泌较少,致使胎儿肺发育延迟。
2.新生儿低血糖。新生儿脱离母体高血糖环境后,高胰岛素血症仍存在,若不及时补充糖,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,严重时危及新生儿生命。
3.低钙血症和低镁血症。糖尿病母亲的新生儿低钙血症的发生率为10%-15%。正常新生儿血钙为2-2.5mmol/L,生后72小时血钙1.75mmol/L为低钙血症。出生后24-72小时血钙水平最低。一部分新生儿还同时合并低镁血症(正常新生儿血镁为0.6-0.8mmol/L,生后72小时血镁0.48mmol/L为低镁血症)。
4.其他:高胆红素血症、红细胞增多症等的发生率,均较正常妊娠的新生儿高。
妊娠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1.同时合并妊娠高血压的几率是普通孕妇的4~8倍,比较容易发生妊娠子痫。
2.微细血管容易出现病变,会影响到眼睛、肾脏和心脏。
3.发生呼吸道感染、泌尿生殖系感染和霉菌的感染的机会也有所增加。
妊娠糖尿病的处理1.妊娠期处理:包括血糖控制及母儿安危监护。
(1)血糖控制:由于妊娠后母体糖代谢的特殊变化,故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方法与非孕期不完全相同。
a.饮食治疗75%-80%GDM患者仅需要控制饮食量与种类,即能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。
根据体重计算每日需要的热卡,热卡分配:以碳水化合物占40%,蛋白质20%,脂肪40%;早餐摄入10%热卡,午餐和晚餐各30%,餐间点心(3次)为30%。b.胰岛素治疗:妊娠期血糖控制标准:空腹3.3-5.3mmol/L;餐后2小时4.4-6.7mmol/L;夜间4.4-6.7mmol/L;餐前三十分钟3.3-5.3mmol/L。
孕早期:由于早孕反应,可产生低血糖,胰岛素有时需减量。随孕周增加,体内抗胰岛素物质产生增多,胰岛素用量应不断增加。胰岛素用量高峰时间在妊娠32-36周,一部分患者妊娠晚期(36周后)胰岛素用量减少。常用速效胰岛素或速效、中效混合制剂,从小剂量开始应用,逐渐调整至理想血糖标准。
产程中:孕妇血糖波动很大,由于体力消耗大,进食少,易发生低血糖。因此产程中停用所有皮下注射胰岛素,每1-2小时监测一次血糖。
产褥期:随着胎盘排除后,体内抗胰岛素物质急骤减少,胰岛素所需量明显下降。胰岛素用量应减少至产前的1/3-1/2,并根据产后空腹血糖调整用量。多在产后1-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至孕前水平。
糖尿病合并酮症酸中毒时:主张小剂量胰岛素1U∕(kg.h)持续静滴,血糖13.9mmol/L,应将胰岛素加入0.9%氯化钠液,5U∕(kg.h)静滴;血糖≤13.9mmol/L,开始用5%葡萄糖氯化钠液加入胰岛素,酮体转阴后可改为皮下注射。
(2)孕期监护:严密监护血糖、尿糖及酮体、糖化血红蛋白、眼底检查和肾功能等。孕早、中期产用超声波及血清学筛查胎儿畸形。孕32周起可采用NST、脐动脉血流测定及胎动计数等判断胎儿宫内安危。
2.产时处理:包括分娩时机选择及分娩方式确定。
(1)分娩时机:原则上在加强母儿监护、控制血糖的同时,尽量在38周后分娩,有下列情况应提前终止妊娠: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,伴血管病变,合并重度子痫前期,严重感染,胎儿宫内生长受限,胎儿窘迫等。
(2)分娩方式:妊娠合并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指征。有巨大胎儿、胎盘功能不良、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时,应行剖宫产。糖尿病并发血管病变等,多需提前终止妊娠,并常需剖宫产。
阴道分娩时,产程中应密切监测宫缩、胎心变化,避免产程延长,应在12小时内结束分娩,产程16小时易发生酮症酸中毒。产程中血糖不低于5.6mmol/L,以防发生低血糖,也可按每4g糖加1U胰岛素比例给予补液。
3.新生儿处理:新生儿出生时应留脐血检查血糖。无论体重大小均按早产儿处理。注意保温、吸氧,提早喂糖水,早开奶。新生儿娩出后30分钟开始定时滴服25%葡萄糖液,必要时10%葡萄糖缓慢静点。注意防止低血糖、低血钙、高胆红素血症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(NRDS)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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